土豆网擅播《赤壁》下集 索赔近50万元

2009-02-12 10:14:29  作者:tiantian  来源:w3站长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中新浙江网2月11日电 “《赤壁》(下)的网络版和DVD版要到本月中下旬才面世,在此之前大部分网站传播该影片的片断或全片均未获得许可。”昨天傍晚,陈先锋律师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而在1月13日,陈先锋代表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向杭州西湖区法院递交一份措辞强烈的民事诉状,指责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土豆网未经许可,通过其网站擅自传播电影作品《赤壁》。

  为此,中影除了请求法院判令土豆网和经营者停止侵权之外,还向土豆网提出49.536万元的索赔。

  强烈指责土豆网侵权

  在起诉状里,中影指出,该公司拥有电影作品《赤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音像制品(载体格式为VCD、DVD等)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航空版权等著作权。

  《赤壁》投资7000万美元,聚集了中国包括香港、台湾各地区以及日本等地的知名演职人员。因其恢宏场面、精湛演技,于今年1月7日上映后,10小时票房即达到1500万元,上映4天半,票房已达到1.147亿元,该片具有极大的知名度及市场盈利能力。

  在该片公映期间,土豆网(www.tudou.com)未经中影公司许可,擅自传播电影作品《赤壁》,中影发现后于1月12日对证据进行了保全。

  中影认为,土豆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著作权,而且土豆网实施侵权之时,正是该片在全国各大影院火热上映之际,音像制品未在全国范围进行发行,且该片也没被许可通过互联网传播,土豆网的网上非法传播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侵权行为恶劣,不仅侵害了中影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严重损害了其对该片音像制品的复制权与发行权的行使,极大地损害了中影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事先曾发过律师函

  陈先锋所在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受中影委托,与其他合作单位共同执行电影《赤壁》的著作权保护方案。

  早在去年12月30日,中影就以《律师告知函》的形式提醒土豆网的上级法人单位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明确告知:在2009年2月25日之前,任何通过互联网络以任何方式传播电影《赤壁》的片断或全片的行为均属违法。

  在律师函中,中影提醒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不要通过所有或经营的网站传播电影《赤壁》的片断或全片。如果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经营的网站提供P2P视频(下载软件)下载服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屏蔽或阻断其运营的网站平台或软件传播电影《赤壁》的行为,否则将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在土豆网上出现相关侵犯电影《赤壁》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后,被告并没有采取相关措施。”陈先锋说,土豆网及其所有和经营者的侵权行为给中影公司造成一定的票房损失和其他巨大的经济损失,理应承担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土豆网服务器终端在杭州

  目前,在搜索一栏中输入“赤壁(下)”,在土豆网仍可搜到168条相关视频,大部分视频可以正常观看。

  通过土豆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电话,并尽快联系媒体公关相关负责人就与中影的侵权官司答复记者。

  昨天下午5点14分,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答复说,记者要采访可与董璐联系,并提供了一个董璐的工作邮箱(ludong@tudou.com),并表示需要采访什么内容都可以通过邮箱进行联系。

  随后,记者将采纺提纲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董璐。昨晚9点,董璐回复。她表示,土豆网和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有多方面的合作。自被告知电影《赤壁》开始上映起,土豆网已对这部电影的视频进行了删除。在此之后,土豆网才收到律师函。目前,土豆网正就相关事实进行举证。

  “土豆网所有和经营者只是第一个被起诉的被告”,陈先锋说,选择在杭州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土豆网服务器终端在杭州西湖区留下镇。

  据了解,中影与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电影《赤壁》的著作权官司,计划于明天上午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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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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