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再次试验变相收费 每年烧掉马云3亿元

2007-03-31 05:02:19  作者:侯继勇  来源:南方报业网  浏览次数:2  文字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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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淘宝收费,那么我就会从淘宝上迁走。”3月29日,听说淘宝网要收费的消息后,淘宝网友斯法(化名)对记者表示,“我在拍拍网、易趣等拍卖网站也开了店。”
    这位年轻的女孩去年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目前其网店主要出售各种各样的司法考试资料。
    淘宝网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证实:从今年4月开始,公司将对2006年4月后新开辟的商城卖家(B2C)“提供可选的增值服务”,每季度收取600元-1800元不等的服务费。
    此举被解读为“变相收费”,在广大网友中一石激起千层浪。
    变相收费
    不过,斯法的担忧是多余的。 “新政策并不面向淘宝C2C业务中的集市、二手卖家。”淘宝网发言人称,公司新推出的增值服务,仅面向商城(B2C)。
    按淘宝的规定,淘宝店铺服务被分成三类:一类店铺服务每季度600元,旺铺/橱窗宝贝推荐位增加30个;二类店铺服务每季度1200元,旺铺/橱窗宝贝推荐位增加50个;三类店铺服务每季度1800元,旺铺/橱窗宝贝推荐位增加80个。上述三类店铺服务均赠送阿里旺旺子账户功能5个。
    此外,淘宝网还将针对旗下店铺按A、B、C三类收取保证金,其中A类收取3000元,B类收取5000元,C类则需面议。
    淘宝强调,“公司对C2C卖家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保持不变,2005年10月‘继续免费3年’的承诺不变。”
    这并不是淘宝首次宣布收费。2006年5月,淘宝曾尝试推出一个名为“招财进宝”的收费增值服务,被卖家视为“变相收费”,并引起大规模反弹,上千名卖家罢市。随后,淘宝取消了该服务。
    2005年10月,淘宝宣布继续免费3年,即免费至2008年10月。淘宝发言人表示,淘宝的“免费承诺”仅针对C2C业务,从不针对B2C业务。
    烧钱压力
    “卖家已经习惯了免费。”一位曾在去年被阿里巴巴评为“中国十大网商”的卖家对记者表示,只有淘宝提供的服务确实物有所值,才可能有意愿为其服务买单。
    分析人士认为,淘宝大胆实施收费策略主要是由于目前其拥有数量庞大的卖家。来自淘宝官方的数据显示,仅2006年一年通过淘宝网成交的网上交易总额就达到169亿元,甚至超过全球 零售业巨头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在中国市场的全年营业额。
    目前,淘宝的网上商城拥有548072家注册店铺,假定每个商家均选择交费,以每个商家收入1200元计,淘宝的季度收入将超过6.6亿元,年度收入将超过26.4亿元。除此之外,还有数量不等的保证金。
    不过,淘宝发言人坦承,并不是每个商家都会选择增值服务。如果商家希望在淘宝上获得更好的推介,则必需选择相应的增值服务。
    eBay中国前CEO吴士雄认为,淘宝网之所以推出该收费政策,是因为其目前面临着来自股东和竞争对手的压力。
    吴士雄表示,股东希望淘宝尽快实现赢利,以实现对股东的回报。与拍拍网享受腾讯平台的免费推广不同,淘宝推广花的都是真金白银。
    事实上,淘宝网自推出以来,就对各大城市的路牌、主流电视台(包括中央电视台)、各大平面报纸、各主流网站进行了地毯式的广告轰炸。有淘宝内部人士对记者称,淘宝每年的广告费用超过1亿元。此外,淘宝网还有不菲的人力成本、研发成本、带宽成本、服务器折旧成本等。分析人士认为,初步预估,淘宝每年需要烧掉至少3亿元。
    雅虎中国前CEO谢文透露,雅虎中国每年需要烧掉2.7亿元,淘宝每年花掉的钱超过雅虎中国。两者相加,接近6亿元。
    腾讯旗下拍拍网总经理湛炜标认为,淘宝是在荒无人烟的郊外开一家店,需要广告、免费班车接送顾客,这无疑增加了运营成本;而腾讯是在闹市开店,运营成本低,有足够的人流,不需广告,不需免费班车接送顾客。正是这样,腾讯免费压力小,淘宝免费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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